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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30 17:49:38作者:爱游戏app官方网站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540,107.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0,906,242.81元,资本公积金为695,884,768.32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4.76%。

  2、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86,676,000股。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从事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锌锰电池又称干电池,是以二氧化锰为正极材料,锌为负极材料,通过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在尺寸大小、单体形状等方面均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是国际标准化产品。由于具备价格便宜、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放电时间长、储存时间长,绿色环保等优点,锌锰电池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电子易耗品。

  锌锰电池因其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碱性电池不含铅、汞、镉等重金属有害物质,对环境友好,已成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易耗品,广泛应用于遥控车、无线电遥控飞机等电动玩具领域,遥控器、钟表、收音机等小型传统家用电器领域,智能门锁、智能体脂称等智能家居领域,以及血压仪、红外体温计等家用医疗设备领域。

  锌锰电池发展历史悠久,具有即插即用、安全性高、制造成本低、自放电率小等特点,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当前市场上的大部分锌锰电池已经实现了无汞、无铅、无镉化,可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较为环保。与此同时,锌锰电池具有国内外通用标准,使用范围广泛。

  锌锰电池与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适用场景有所不同,需求刚性,中长期难以被替代。在一定终端应用场景下,锌锰电池与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等二次电池可相互替代使用。镍氢电池基本可覆盖锌锰电池使用场景,但成本较高、需配套充电器。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TWS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智能可穿戴设备以及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等中小型智能家居领域,与锌锰电池的主要使用场景存在差异。

  中长期来看,锌锰电池凭借标准型号统一、即插即用、放电时间长、性价比高等优势,在多场景下难以被其他电池取代,与此同时,随着消费升级,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宽,从日常家用电器、电动玩具等传统领域到智能家居、家用医疗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兴领域,预计市场需求趋稳。

  目前全球锌锰电池行业主要参与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零售商以及贴牌制造商,各个企业所处产业链位置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锌锰电池行业的国际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竞争格局。从全球范围来看,锌锰电池市场主要由国际公司品牌商和国内优秀电池企业占据。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锌锰电池生产基地,其次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三大电池品牌金霸王、劲量、雷诺威依然在发达地区的中高端市场占据大量份额;日本主要电池厂商为松下、富士和东芝,其产品主要供应日本和东南亚地区。此外,一些国际商业连锁企业积极发展自有品牌电池,以贴牌方式将生产环节外包,依靠较强的销售渠道,获取品牌溢价。目前国内领先的锌锰电池企业已是国外品牌的重要制造服务商,一半以上国际市场份额的锌锰电池是由中国企业贴牌生产。

  在我国,锌锰电池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目前我国锌锰电池生产主要集中在南孚电池、宁波中银、长虹能源、野马电池、浙江恒威和力王股份等行业领先企业中,南孚电池主要以自有品牌在国内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宁波中银、长虹能源、野马电池、浙江恒威和力王股份等企业主要以产品出口为主。技术落后的中小企业主要在碳性电池市场进行竞争,利润率较低。

  根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统计信息中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代码C38)。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锌锰电池制造(C3844)。锌锰电池俗称干电池,是以二氧化锰为正极,锌为负极,进行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流的一次电池。与其他一次电池相比,锌锰电池具有高功率、重负荷、放电性能好、电池容量高、储存寿命长、结构简单、携带方便、受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小等优点。根据电解液和工艺的不同,锌锰电池主要分为碳性电池和碱性电池。

  公司主要是做高性能、环保锌锰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包括LR03、LR6、LR14、LR20、6LR61系列碱性电池及R03、R6、R14、R20、6F22系列碳性电池,大范围的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医疗健康电子仪器、新型消费电子、无线安防设备、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应急照明等多个领域。

  研发上,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建立了面向市场需求和多部门、内外协同的研发模式。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公司建立以研究所为主导,技术部和工程部等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研发架构。公司产品研发以项目为核心,在立项时一并考虑后续产品的开发、生产、原料采购、成本控制等多方面,在开发过程中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评审并做出决策。

  采购上,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电解二氧化锰、锌粉、钢壳、铜针、锌筒等,公司采购主要采取的是“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业务员按采购计划和公司审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与供方签订合同或下订单实施采购。

  生产上,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对于国外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生产部门根据订单情况决定安排经营生产计划,并利用ERP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计算,编制物料需求计划,交由采购部门组织采购。对于国内市场需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和备货生产相结合的模式。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组织生产,同时为满足国内自有品牌客户的市场需求,并结合历史销售情况设置安全库存,当库存产品低于安全库存时进行备货生产。

  销售上,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外市场销售与国内市场销售,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国外市场销售主要向国际知名商业连锁企业、国际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和大型贸易商等客户贴牌销售,同时公司还有少量的自有品牌业务;国内市场销售主要以向电子设备生产厂商销售为主,另外存在少量的经销商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公司销售、商超合作经营销售和电商业务。目前,在公司大力拓展海外市场的背景下,海外销售占比较高。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性能以及较为健全的营销网络,使得公司产品销售遍布欧洲、北美洲、港澳台、亚洲、大洋洲、非洲、南美洲和国内的各个地区。一方面,公司通过参加国外的展销会、客户介绍等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在积极通过与国内知名品牌商合作,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的同时,不断完善销售网络,增强自有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开拓国内市场。公司的市场营销渠道的拓展能力和品牌建设渠道的能力,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会随着市场供求、汇率变动、产品品种和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公司凭借多年专注主营、深耕市场以及研发技术优势、产品结构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产品的销售价格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也得以保持了合理的利润空间。

  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外市场为主,并且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会引起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还会造成出口结汇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影响。在开展外销业务时,尽管公司已将预期的汇率变动作为报价测算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同时积极与客户沟通提高了人民币结算比例,但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动,公司可能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较上期有所上升,对公司2023年业绩产生有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686.1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54.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69.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6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56,729.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123,12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327.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4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05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3,34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在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340,000股变更为186,676,000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33,340,000块钱变更为186,676,000块钱,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